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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7日公布了3部门联合印发的《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清单(试行)》明确了10类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
近年来,公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强,互联网已成为公众获取健康科普信息的重要途径,但个别医务人员以健康科普名义“带货”“打广告”、违规泄露医疗信息,违背了健康科普初衷、损害了医疗行业形象。
针对身份冒用和行为失范问题,《清单》要求,医务人员以医疗机构或个人职务身份开设网络账号需向所在单位报告,严禁在离职后继续使用原单位及职务信息开展科普。此外,严禁泄露患者个人信息或未经授权展示可识别患者身份的资料,坚守医疗伦理底线。
文件还特别回应了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明确规定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未经核实或未添加显著标识的健康科普内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与科学性。同时,坚决抵制为吸引流量而出现的低俗、“擦边”、哗众取宠等不良内容。
为保障《清单》落地生效,通知对医疗机构和行政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医疗机构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互联网科普账号备案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并实施常态化内容抽检。对于出现负面行为的医务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应立即暂停账号运营。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则需强化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并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对于非医务人员冒用身份进行违法违规宣传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此外,将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督促全行业引以为戒,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科普环境。(张梦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