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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涵盖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新规首次对于处方药网络销售作出详细规定,要求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
网售处方药开闸,民生甘泉有望喷涌而出。专家认为,《办法》通过溯源管理,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对产业链上各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堵住了“先方后药”等线上漏洞,在提升药品可及性、支持新兴业态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用药安全。
网购作为重要的购物方式,给民众生活带来的便捷前所未有。现在虽已有“送药到家”等服务,但所送多为非处方药,一些需要处方药患者,仍只能到医院或药店购买。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项服务的发展,给一些患者带来不便。当前互联网诊疗突飞猛进,处方药却不能网售,导致线上医生仅限于“话聊”。这也意味着通过互联网诊疗改善医疗民生面临有医无药的尴尬处境。如今网售处方药开闸,这些问题势必迎刃而解。
开闸放水,也须警惕处方药泛滥。处方药线下滥用的危害本就很大,滥用一旦“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可能会打破地域限制,迅速波及多地,点多面广、距离遥远,不仅让危害成倍增长,而且也导致执法监督的成本大幅增加。此外,互联网还便于隐匿身份,线上违法销售处方药,取证难度大,追回一只鸡得杀一头牛,违法行为或将变得有恃无恐。近几年,尽管网售处方药没有真正放开,但违法网售处方药导致的伤害案件时有耳闻。
守牢网售处方药的安全闸门,需要强调的内容很多,但归根结底在于摆正医和药的关系。对于普通商品,电商下单即买,以消费意愿为主,这已经成为一种消费习惯。然而,这样的电商思维,决不能被代入到网售处方药领域。因为药为医服务,没有医就不能有药,倘若不经诊疗就开药,甚至任由消费者随意购买处方药,那么,滥用处方药的洪水就容易在网上呈现泛滥之势。
医和药的关系能否摆正,起决定作用的是连接两者的处方。先有医,再有处方,方能确保处方对症;先有处方,再有药品,处方药才会用到合适的地方,并确保治疗作用最大化、毒副作用最小化。只有谨守医、方、药三者的次序,并确保三者都真实可信,线上处方药才能得到严管和善用。
网售处方药是甘泉滋养民生还是水患危及安全,取决于相关规则是否明晰、监督是否到位、民众是否鼎力配合。网售处方药历经多年探索与酝酿,如今才算真正开闸,态度如此谨慎,是因为处方药一旦经由网售渠道被滥用,后果不堪设想。将安全当作必然前提,将严管作为必备手段,处方药方能经由网售渠道快速便捷地送到民众手中,让求医问药因此变得更轻松容易。(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