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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录内药品总数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这次医保目录调整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是史上最多的一次。最终有119种药品谈判成功,包括96种独家药和直接调入的23种非独家药品。
本次目录调整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确保医保基金支出可控。在目录调整过程中,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坚持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药品,谈判降低目录内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专项谈判到期药品的价格,特别是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进一步挤压药价水分,实现“腾笼换鸟”,确保基金基本平衡。
二是谈判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最终谈判调入的96种独家药品,加上直接调入的23种非独家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更加广泛。
三是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明显提升经济性。评审专家按程序遴选了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进行降价谈判,这些药品单药的年销售金额均超过10亿元。
经过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树立了原目录内药品也需不断提升经济性的鲜明导向。
四是支持新冠疫情防控。
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五是将新上市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为更好满足患者对新上市药品的需求,将2020年8月17日前上市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最终16种药品被纳入目录,体现了支持新药的导向。
出 品:光明网
策 划:战 钊
制 作:张梦凡
资料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